作者: 梅亞東 2019年6月19日 11:15
零擔物流運輸流程的幾大流程:
貨物交接
托運——辦理零擔貨物運輸,由托運人填寫“汽車零擔貨物運輸運單”。運單填寫必須字跡清楚。
承運——承運人受理零擔貨物運輸業務,手續應簡便。提倡上門服務,開展信函和電話受理業務。
貨物承運前發生短缺、殘損,由起運站處理后方可起運;貨物到達后發生票貨差誤,分別按下列辦法處理:
一、有票無貨,到達站相符,交接雙方在票單上簽注,由到達站查詢處理。到達站不符,交接雙方在票單上簽注,貨票退回起運站。
二、有貨無票,到站相符,應予收貨,交接雙方在清單上簽注,并通知起運站補發貨票;到站不符,交接雙方在清單上簽注,貨物退回起運站。
三、貨物短缺、殘損,不得拒絕收貨。交接雙方驗貨、復磅、記錄簽章、通知起運站,由到達站處理。
四、流向錯誤,越站錯運,票、貨退還起運站或貨票標明的到站。
貨物中轉
零擔物流貨物應盡量直達運送。必須中轉的,線路要合理。中轉站對中轉貨物應優先發運,中轉期限不得超過兩個班期。零擔物流站對外應公布中轉站點。中轉站應設專人負責中轉貨物,有條件的地方應設置中轉專用倉庫。中轉站發現貨物已經破損,應整修完好,并將整修情況記錄于運單和交接清單上。
貨物交付
貨物按件交付。包裝破損,由交接雙方清點復磅,發現貨物短損由責任方賠償。貨簽脫落,不易辨認的貨物,必須慎重查明,方能交付。提貨單遺失,收貨人應及時向到達站掛失。經確認后,可憑有效證件提貨。貨物若在掛失前已被他人持單取走,到達站應配合查找,但不負責賠償。“到貨通知”發出后一個月內無人領取貨物或收貨方拒收,到達站應向起運站發出“貨物無法交付通知書”。
其中在承運前應說明取消和變更的相關事宜如:已受理的貨物在未起運前,托運人可以取消托運。承運人按規定核收取消托運手續費和其它已支出的費用。運費和其它尚未支出的費用退還托運人。托運人要求變更到站或收貨人的,需辦理變更手續,并換拴(貼)貨物標簽。承運人按規定核收變更手續費,并由托運人承擔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。貨物已經起運的,不予辦理取消和變更。
為了能讓運輸資源利用化,以及促進零擔物流運輸行業的發展,需要降低零擔運輸成本,降低中轉率,提高效率,同時還要將零擔業務的輻射范圍進一步擴大,以更加集中的利用資源。
貨物承運、中轉、交付都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。由起運站分別簽制直達、中轉“汽車零擔貨物交接清單”,憑單件交件收,單貨相符,交接雙方簽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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